口頭質詢
回歸十五年以來,特區政府曾對身負特別職務的保安部隊調整附加的津貼,包括特種部隊、警犬隊及保護重要人物組等等,明顯見到保安部隊的士氣有局部的提升,而可惜的是,特區政府仿佛遺忘了其他的保安部隊人員,他們因工作的特殊性及複雜性,長期造成身體的負荷及耗損,但卻沒有因此獲得特區政府的關心,也沒有任何的措施支援他們。
就以消防部隊為例,除了要覆行日常的職責之外,還需協助及跟隨救護車的工作,而這些屬救護隊的消防員指出,他們額外的職務未能同樣得到相應的津貼補償,有違公平性。由於本澳不少長者均住在五層高的唐樓之中,在救護車到達後,需要這些消防員將長者揹下樓送往就醫,而隨著社會踏入老齡化階段,可見市民對該類服務的需求也將會越來越大,但事實上,現時消防員的人手就不足以應付社會的需求,以致長期負責執行相關職務的消防員患上頸椎及腰椎炎等的職業病。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一. 現時有保安部隊因特別的職務而獲得附加之津貼,但屬救護隊的消防員卻未能獲得相應之津貼,仿佛遭到特區政府的忽視,實在有違公平性,而且更因長期工作的關係而患上職業病,因此特區政府會否為他們設立一個特別津貼,令他們得到較公平的待遇?
二. 特區政府有何措施減低屬救護隊的消防員的負擔,如增加人手及適時調配至其它的工作崗位,以免長期執行同一職務而患上職業病?
三. 上述的問題僅是冰山一角,現時還有部份的公務員未能因執行特別職務而獲相應的津貼,因此特區政府會否全面檢討現時公務員執行特別職務的制度,以配合社會發展的需要?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議員
高天賜
二零一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