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簡介

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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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天賜議員2014527議程前發 

“5.25大型遊行示威永留史冊

 

      2014525日將記載於澳門的歷史上。根據保守估計,超過二萬五千名居民參與了這次的大遊行。這是示威人士首次異口同聲的發聲。超過二萬五千名示威人士要求行政長官撤回給予各司長數以百萬計補償的法案,並呼籲行政長官,為了參選下一屆行政長官選舉,務必要撤回該法案。而行政法務司司長應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通則》的規定,對引致超過二萬五千名示威人士向政府出示紅牌這一事,向市民道歉。

 

      行政長官亦非首次以澳門特區最高領導人的身份命令撤回已向立法會提交的法案,例如舊區重整、刑事歸責年齡由16 歲降為14歲及稅務改革等法案。2007年,行政法務司司長建議,結束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退休及撫卹制度(但司法官除外)並為此設立公積金制度。

 

      當時,這位傑出的要員聲稱長俸制度是公帑的一項沉重負擔。許多工作人員因這位要員的誤導性推銷而受騙,選擇了公積金制度。時至今日,仍後悔作出該選擇。現在以花招,為離任及現任行政長官設立一個類似長俸且有追朔的新制度。

 

      應指出,行政法務司司長仍然是退休及撫卹制度的受益人,一直沒有揀選公積金制度。如果公積金制度對保障老年人生活真的是一個非常好的制度,那就不明白行政法務司司長為何沒建議將該制度延伸至司法官,他們豈不是因此而受到損害!

 

      許多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十多年來要求將臨時工作的時間加入退休計算之內,可是這正當的要求一直被行政法務司司長漠視。

 

      最底層及前線的工作人員多年來要求能與其他受惠於退休及撫卹制度的同事一樣,在退休後保留全數收取家庭津貼及年資津貼的權利。

 

      然而,行政法務司司長在多個公開場合,甚至在立法會曾表示,須尊重勞動合同的條款,工作人員不應事後要求合同或專業通則以外的更多福利待遇。

 

      我們認為這種做法是對職業地位的一種歧視,視一些人為親生仔,而另外一些人為油瓶仔,這樣是違反《基本法》第25條的規定。

 

      現在應當回到《基本法》第25條,認真的好好思考,因為此規定一直嚴重地被忽略及不被尊重。《基本法》第25條規定,澳門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因國籍、血統、種族、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思想信仰、文化程度、經濟狀況或社會條件而受到歧視。因此,任何差別對待,不論是金錢比例上──14%30%70%甚或100%抑或是職級方面的差別對待,均應具適當理據,不能在輕率倉猝的情況下為之。

 

      因此,應清楚知道《基本法》第25條的意思及目的。很快,一個由代表60萬居民的400人組成的小圈子即將選出新一任的行政長官。

 

值得回顧一下崔世安先生於2009年中提出的參選政綱裏的四個大原則,不過有趣的是這份政綱沒有上載到互聯網,而它本應載於政府入口網站,以便把已落實的承諾逐一公佈。本人促請行政長官採取這種做法。於2009年,行政長官作出了下列承諾:

 

1. 應對國際金融危機;

2. 改善本地居民生活素質;

3. 促進經濟適度多元化;

4. 改革政府管治體制。

 

對於第一點,在中央政府自由行政策的支持下,公共庫房水浸,致使政府無節制地浪費公帑。貧富懸殊加劇,中產階層正逐漸從澳門社會中消失。由於人們為購買房屋而需長期向銀行攤還貸款,房奴不停增加。

 

對於第二點,即改善本地居民生活素質,已證實澳門的生活水平每況越下,問題包括環境污染、噪音、光污染、住屋的死結、公共衛生差劣、公共運輸的嚴重問題、輕軌工程的延誤和超支、行人在斑馬線的安全受威脅、居民幾乎都無法乘搭的士等等。

 

總的來說,澳門的生活越來越差,年青人感到沒有未來。現金分享和醫療卷已不能發揮鎮痛或救生圈的作用,因面對的是一條正在漂流並快將沉沒的船

 

對於第三點,即經濟多元化,事實已很明顯,澳門正逐漸成為賭城,賭場被一些像衛星般的東西圍繞著,與之連成一體。在賭場的引力下,豪華酒店一間接著一間落成。

 

最後,關於第四點,即改革政府管治體制,可以說這完全是一場災難,行政法務司司長在一般人心目中的形象是無能和無知,導致工作人員整體士氣低落和很多公共部門缺乏效率,而最終埋單的是政府和行政長官本人。

 

我們靜待2014年行政長官參選人的下一份參選政綱。

 

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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