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遊行反對《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
首先需要澄清梁榮仔議員在5月21日的意見書中,明確表明了反對的意見,而非有媒體所指支持有關的法案,而最關鍵的是於5月27日的立法會大會中將會細則性審議該法案,希望澳門市民掙大雙眼看清楚三十三名議員的投票意向,是否反對,支持或棄權?
記得早前本會曾召開記者會及向行政長官遞信,反對及要求撤回有關的法案,堅決表明反對的意見,原因主要如下:
一. 缺乏諮詢及透明度:
法案在缺乏透明度的情況下,沒有任何的公開諮詢,也未有向公務員團隊及薪酬評議會諮詢意見,便送交至立法會,而過去絕大部分法案都有進行諮詢,甚至有政府及個別議員提出的方案均被批評沒有任何的諮詢並要求撤回,包括醫療事故法、土地法及城規法等等。記得現任行政長官在2009年參選的政綱中,說明了會將市民參與到政策的制定之中,並進行廣泛性的諮詢,但此次法案卻無從體現。
二. 涉及大量的公帑:
法案一旦通過,行政長官及司長將有額外的14%至30%的一次性離職補償,加上過冷河期間的補償,均涉及數以百萬的公帑,但卻與高官們的工作表現嚴重不相符,另外,記得2007年時行政法務司司長曾解釋撤銷退休及撫卹金制度而以公積金制度取代,是為了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但原來只是輔路,現時竟為自己設利益而增加政府的財政負擔,實在荒謬。
三. 度身訂造:
司長應該要帶頭遵守合約精神和清楚明白被委任時的薪酬、待遇及福利是甚麼?(例如沒有離職補償),而不能夠在將近離職幾個月前,使用公權力為自己度身訂造利益,這樣與濫用權力無異,即使要立法保障也要為將來而立法,而不是為在任的自己而立法。
而可惜的是,特區政府至今仍堅持不撤回有關的法案,我們對政府漠視民意的態度感到非常失望,因此決定採取進一步的行動,將於5月25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参與反對高官離職補償遊行,以響應社會的訴求,在此呼籲全體公務員及廣大澳門市民共同加入,爭取公義。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
理事會主席 理事會副主席
高天賜 梁榮仔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