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簡介

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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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件編號123/ATFPM/2014

 

 

澳門特別行政區

行政長官

崔世安先生 台鑒:

 

 

事由:要求撤回正在立法會審議的《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草案

 

 

自從特區政府提出《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草案後,本會收到大量市民及公務人員的投訴,指出草案在沒有任何諮詢和缺乏透明度的情況下閉門造車,直接交至立法會,因此我們反對有關的草案,而其中主要原因如下:

 

一.   缺乏諮詢及透明度:

首先要強調有關的法案涉及大量公帑的使用。由於公帑通通來自納稅人的稅收,需要每分每毫向市民作清晰的交代,避免濫用公帑的情況出現,而此次草案的擬定完全可說是黑箱作業,在缺乏透明度的情況下,沒有任何的公開諮詢,也未有向公務員團隊及薪酬評議會諮詢意見,而過去絕大部分法案都有進行諮詢,甚至有政府及個別議員提出的方案均被批評沒有任何的諮詢並要求撤回,包括醫療事故法、土地法及城規法等等,惟獨此草案在社會強烈反對下卻依然予以保留,實在是十分奇怪。

 

二.   大幅增加的報酬:

不能忘記,行政長官及司長的薪酬剛調升了5.71%,而加上剛通過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薪酬制度》法案,再調升了10%,即短短數月之內便總共調升了16%,行政長官的薪酬調升了約30000元,司長薪酬調升了約20000元,但前線基層的公務員則僅得可憐的440元,相比之下,倘若有關的草案再獲通過,行政長官及司長更有額外的14%30%的離職補償。

 

三.   濫用公權力:

需要強調,有關離職補償的法案更將補償年期追溯至2000年,但有很多意見亦指出,這種做法嚴重缺乏公平性,原因是特區政府往往強調散位合同人員要遵守合約精神,簽合同時就應清楚薪酬及待遇是甚麼,不應爭取額外的待遇,導致他們退休後喪失享受房屋津貼等權利,同樣地,我們認為偉大的及有使命感的司長應該也要帶頭遵守合約精神和被委任時的條件(就如沒有離職補償),而不能夠在將近離職幾個月前,使用公權力為自己設利益,這樣與濫用權力無異,即使要立法保障也要為將來而立法,而不是為在任的自己而立法。

 

因此,基於上述種種原因,本會要求長官閣下撒回有關草案,就如舊區重整及刑事歸責年齡的法案同樣撒回,以留待下一任政府處理。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

理事會主席                                               理事會副主席

高天賜                                                          梁榮仔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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