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簡介

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協會季刊下載

質詢 主頁 >> 質詢

 

口頭質詢

 

 《殘疾人士權利公約》早於2008年在本澳生效,惟特區政府一直未能予以重視,更長期忽視殘疾人士的訴求,他們本來經已是社會上的弱勢社群,而且政府對他們的資源投放及幫助亦少之又少,叫他們及照顧他們的親屬如何可以生存下去?

 

 在硬件設施方面,特區政府可說是嚴重違反了公約的內容,連殘疾人士自由出行的權利都未能得到保障,由於現時不少道路及公共交通均未設有無障礙設施,令到殘疾人士根本不能自由出行,只能終日留在家中,而更離譜的是,部份位於私人物業內的政府部門也沒有無障礙設施,既然政府未能為社會做到一個好榜樣,又何以期望私人企業執行呢?

 

 在軟件方面,政府僅提供少量的殘疾津貼,雖然有關金額有所調升,但是所謂的調升,根本就是欺世盜名,試想想,普通殘疾津貼由6600元調升至7000,而特別殘疾津貼則由13200元調升至14000元,這樣幅度的金額調升究竟起到了甚麼作用,只是僅僅增加了400元及800元,按每月攤分來說,每個月僅增加數十元,根本就追不上物價的通脹指數,難道殘疾人士就不需要面對物價高企,通脹嚴重的問題? 將殘疾津貼與現金分享計劃的金額調整相比下,津貼所調升的金額根本不合理,也就是說,每名市民也可拿到1000元的增幅比例,但他們卻僅額外得400元及800元的增幅比例,殘疾人士也是有作為人的基本尊嚴,這僅僅數百元的增加,對他們來說,尤如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而更奇怪的是,已成年的智障人士竟不能以個人的名義申請經濟援助金,要知道,他們也想過要自力更生,不再依賴家人的照顧,但由於能力不及一般人,收入卻依然十分微薄,根本不足以維生,但政府卻剝奪了他們個人申請的權利,相反,一個正常的18歲成年人卻能夠以個人的名義申請,究竟是甚麼原因令到政府如此對待這些殘疾人士呢?

 

 另外,博企應負上更多的社會責任,現時本澳約有五萬四千多名的博彩從業員,人數眾多,而由於他們需要長時間的輪班工作,作息不規律,根本沒有空餘時間照顧家庭,尤其是家中需要照顧殘疾人士,因此特區政府必須要求各間博企負上更多的社會責任,協助員工在上班時提供照顧殘疾子女的服務。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一.現時絕大部份的道路及公共交通均沒有無障礙的設施,甚至一些位於私人物業內的政府部門也沒有,因此究竟特區政府何以體現《殘疾人士權利公約》內對殘疾人士自由出行等基本權利的保障?

 

二.鑑於殘疾津貼的金額調整不附合現實的情況,現金分享計劃的金額調升百份之十二,而反觀更需幫助的殘疾人士所得津貼僅調升百分之六,特區政府究竟以何準則去調升有關津貼的金額,而會否在將來增加有關金額的調升幅度?另外,為何成年的智障人士不能以個人名義申請經濟援助金?

 

三.現時本澳約有五萬四千多名的博彩從業員,但他們由於工作關係均缺乏時間照顧家庭,尤其是需要照顧殘疾人士的家庭,而各大博企應負上更多的社會責任,因此特區政府會否在2015年賭牌續約的檢討中要求所有博企為有需要照顧殘疾人士的員工家庭提供看護服務?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梁榮仔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一

 

 

 

 

*
*
*
已上傳
*
已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