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特區政府回歸以來,設立大大小小的社會諮詢委員會(下稱委員會)及部門,有的是常設,有的則是臨時設立,而這些委員會及部門對特區政府的施政起到關鍵性的作用,因此對於成員人選的挑選尤其重要。
最近,正值薪酬評議委員會的成員換屆,而按照其規定,成員需要每兩年更換一次,而且不得連續擔任,這種機制有效防止了成員位置長期由同一人佔據,但反觀社會上其他的委員會,不少成員的位置皆由部分人士長期佔據,致使年輕人無法擔任職位並從中學習,令新血及意見無法注入,究竟這樣何以體現特區政府強調專才培養的施政理念?
現時眾多委員會的成員在社會上均有多重的職務,甚至更同時擔任多個委員會的成員,儘管他們有著豐富的經驗及知識擔任委員會一職,但多重職務有可能導致他們分身不暇,影響工作的成效。而且,一人同時擔任多個委員會職務也削減了年輕人學習及向上流動的機會。另外,隨著社會的發展,政府部門數量的增加,尤其是回歸後出現了不少基金會,包括澳門基金會,科技發展基金及文化產業基金等等,而這些基金會的行政委員會主席均是由行政會的前任及現任成員擔任,這種巧合不免令人感到奇怪,最重要的是阻礙了年輕人擔任重要職務的機會,究竟特區政府是否真的如此缺乏有能力及資格擔任職務的人才,而要讓一人同時或先後擔任多個重要的職務?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一. 按現時薪酬評議委員會的規定,委員會成員每兩年換屆一次,而且不可以連任,因此特區政府會否以此制度引用至社會上其他的委員會,定期換屆委員會的成員,防止部分人士長期佔據職務,增加年輕人向上流動的機會?
二. 由於現時眾多委員會的成員均同時擔任多個委員會的職務,導致他們分身不暇,更可能會影響委員會的整體工作成效,因此特區政府有否任何措施規範委員會成員擔任其他委員會的職務,以確保他們有足夠的時間工作?
三. 回歸後至今,不少基金的行政委員會主席均是由行政會的前任及現任成員擔任,包括澳門基金會,科技發展基金及文化產業基金,這種千絲萬縷的關係引起了社會的質疑,因此特區政府究竟以何準則設立這些部門及挑選領導層?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梁榮仔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