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件編號:273/ATFPM/2013
事由:事由:關於澳門電視台選擇性及錯誤報導之事宜
澳門特別行政區
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常務董事
粱金泉先生 台鑒:
於五月二十二日下午三時至四時,本人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七十五條在立法會提出了四項個人方案,包括《居住用途的不動產的租金調整制度》、《透過電話中心向消費者及使用者提供推廣、資訊及輔助服務的法律制度》、《維護勞工平等及不因性別及性取向被歧視的特別程序》和《保護勞工人格的特別程序》。
可惜的是,在當天晚上,澳門電視台於晚間新聞及其它時段的新聞報導均對有關事件隻字不提,令到市民不能獲悉有關資訊,本人對此感到非常遺憾。這種選擇性報導已經不是首次發生,多年以來,貴電視台不斷進行選擇性的報導,如每逢發生遊行,貴台都儘量避免報導有關訊息,本人不禁懷疑究竟 閣下有否對 貴台的新聞報導進行嚴格監管,好讓市民獲得社會所發生的各方面的資訊?
昨日,本人與拍檔 梁榮仔先生 舉行記者招待會公佈參選本年的立法會直選議員,當時其本人很清晰的說出是在1954出生的,但 貴台在報導新聞在介紹 梁榮仔先生 時卻錯報其年齡為六十五歲,如此淺顯的計算也能如此大意的計錯,實難以不令人懷疑 貴台的監管能力。
本人在此重申澄清 梁榮仔先生 生於1954年,現年五十九歲,現仍需多待六年多的時間才能取得澳門免費的醫療保障。
因此,本人懇請閣下瞭解有關事件,並建議設立電視台新聞部委員會以監督選擇性報導的情況,以及儘快澄清對 梁榮仔先生的錯誤報導。為避免不久將來此等情況再度出現和發生,及改善外界對 貴台新聞部的負面印象,為市民提供多方面的資訊和正確的訊息。祈請將有關的跟進情況回覆本會,以便向全澳市民有所交代,為盼!隨函附上相關資料,以供查照。耑此,敬候回覆,並頌
台安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會
高天賜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