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32/AL/2013
事由:祈儘快安排《澳門論壇》公開於露天公眾地方錄製並邀請立法會議員發言
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委員會主席
梁金泉先生 台鑒:
本人很欣慰 貴公司復播《澳門論壇》,為公眾提供一個發表意見的平台,然而,該節目現改於綜藝館錄製,又拒絕讓表明或有意參選本年度立法會選舉的人士參與,變相成為一個閉門造車的節目。
拒絕部分人士於《澳門論壇》上發表意見這一措施,顯然嚴重違反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條和第四十條,當中條文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賦予所有澳門居民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這種前無古人的決定屬嚴重違規行為,不僅剝削本澳居民的言論自由,更有損本澳作為國際旅遊休閒城市的聲譽和形象,這荒謬的決定實應儘早被糾正。
為此,本人懇請 閣下儘快安排《澳門論壇》能一如以往在露天公眾地方錄製,同時繼續如常邀請本澳任何人擔任嘉賓,不因國籍、血統、種族、性別、宗教、政治或思想信仰、文化程度、經濟狀況或社會條件而受到歧視,包括公平公正地邀請所有立法會議員輪流出席節目親身交代市民的問題並發表意見,以保障本澳居民的言論自由,並維護本地本澳作為國際旅遊休閒城市的聲譽和形象,為盼!耑此,敬候回覆,順頌
台安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高天賜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