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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高天賜列出非凡航空五筆貸款合共二點一億元的帳目資料,部分貸款逾期未還,新貸款卻仍獲批出,質疑政府允許工商業發展基金(工商基金)及其監督實體有相當大的自由裁量權,造成不公平現象。書面質詢當局為何沒有要求非凡航空的票據保證人清還票據金額,有何監督機制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高天賜指出,工商基金分別於二○○八及○九年向澳門非凡航空公司發放五項貸款,金額總值二億一千二百萬澳門元。當局批准最後三項貸款時,部分貸款逾期未還,新貸款卻仍獲批出,質疑沒有及時採取措施確保公帑合理運用,損害公衆利益。
更難以置信的是,基金管理委員會容許大大延長最後三項貸款的還款期限為最初兩項貸款期限的六倍,意即工商基金向非凡航空提供更優厚的貸款條件,儘管該航空公司未有清還先前取得的貸款。
他提出書面質詢,要求當局交代為何當時沒有要求非凡航空的票據保證人清還票據金額、政府有誰要為相關超過二億元的貸款負責。當局會否制訂有效監督機制,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