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簡介

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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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質詢

 

  前行政長官何厚鏵於2007年公佈特區政府的萬九公共房屋計劃,並清晰地指出須於2012年底前興建一萬九千個公共房屋單位,當中包括一萬個經屋單位及九千個社屋單位。而行政長官崔世安於去年初出訪新加坡時亦向傳謀強調萬九公屋是「鐵打」的數字,及承諾有信心將如期兌現。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亦曾多次公開承諾會於2012年底前建成萬九公屋。

 

  然而,前日在立法會上劉司長卻突然指出萬九公屋中有四幢樓宇未能按承諾於本年底完成,分別是青洲坊第三地段、台山中街、筷子基公屋重建及望廈第二期,而在已建成的公屋中亦有大量的一房一廳單位滯銷,未能符合市民的實際需要。

 

   早前澳門特區政府於2012年底前完成萬九公屋的承諾,一直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甚至被視為政府施政能力及管治誠信的指標,而崔世安特首曾多次公開承諾萬九公屋會如期落成的。然而,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卻並未能如期完成職責的任命,未能實行兩任特區政府及其本人對公眾的承諾,工作效能與特區政府的施政方針完全背道而馳,直接影響特區政府的管治誠信。

 

   根據第24/2010號行政法規《澳門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通則》,各司司長需落實所管轄施政領域的政府政策,完成行政長官授權處理的事項,領導、監督或指導下屬部門或實體良好執行有關施政領域的政策,及應就下屬部門或實體施行上級訂政策的失誤向行政長官承擔責任。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的實際工作與行政長官的施政脫節,亦失信於澳門市民,為此,劉司長必須負上最大部分的責任。

 

為此,本人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本人答覆:

 

1. 根據第24/2010號行政法規《澳門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通則》,各司長失職必須承擔 責任,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未能盡責如期於2012年興建萬九公屋,有違對特區政府及市民的承諾,特區政府會如何體現該法律的精神,向有關官員問責?

 

2. 另外,劉司長表示因為要避免延誤,所以在一房一廳經屋單位滯銷的情況下仍堅持要繼續興建此類單位,完全與市民的實際需要不符,該責任該由誰人承擔?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高天賜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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