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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質詢
本人曾於本年五月二日質詢政府有關將 “公務人員薪酬評議會” 成員的輪任制度延伸至其他委員會和諮詢小組,例如土地發展諮詢小組。
於本年六月二十九日的回覆中,財政局代局長沒有回答本人所提出有關上述輪任制度延伸的問題。
基於上述,本人向政府提出如下質詢,並要求適時給予清楚、準確、連貫和完整的回覆:
一、政府會否將現時適用於 “公務人員薪酬評議會” 成員的輪任制度延伸至其他同樣由政府設立的委員會和諮詢小組,讓數以十計甚至百計同屬相關專業、社會、文化、體育及宗教領域的團體均有更大的參與,以及避免有部分成員幾乎終身擔任相關機構職務的情況出現?
二、其實,不少市民對由政府委任的各委員會和諮詢小組的成員都感到非常陌生。因此,政府會否在 “特區公報” 公佈他們的履歷?
三、到底政府是以甚麼客觀的準則委任或續任由政府設立的委員會和諮詢小組的成員,為何當中有不少的成員會不斷獲續任,因為實際上還有數十個甚至數百個同屬相關專業、社會、文化、體育及宗教領域的團體的人士可供選擇?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高天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