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回歸以來,澳門通漲水平持續高企,百物騰貴,普遍澳門市民收入水平的增幅已跟不上物價的上升幅度,糧食及租金不斷上升,以致市民的生活水平不斷下降,預計2012年總人通漲達6.3%以上,這就更影響在社會上的弱勢社群,尤其是那些殘障人士。
《社會保障基金》於2011年正式成立,特區政府推出不同供款制度旨在使保障覆蓋範圍擴展至全民。然而,現時的制度仍未全面考慮到殘疾人士的實際狀況和需要,而出現種種對其不公平的情況。
雖然現時的社會保障基金的給付項目中包括殘疾恤金,對象包括一般疾病、意外、職業病或職業意外等而又先要經社會保障基金會診委會證明暫時或長期絕對喪失全部工作能力的受益人。申請人要必先取得受益人的資格後才出現上述所指的殘疾,方才合資格取得殘疾恤金,即變相把一些未成年或多年前已是殘疾人士的市民排除於保障之外。
部分殘疾人士的殘疾狀況屬於先天或在早期發生的,當中大部分殘疾情況隨着年紀的增長而加劇,例如機能退化體重下降、活動能力漸降,而最終受益人帳號人在建立前離開工作崗位,便不符合有關領取殘疾恤金中所要求具備的資格。又以社會上的智障人士為例,研究指出他們的身體機能比一般人更早退化,不少智障人士家長反映其子女是不能單獨申請經濟援助,加上現時有不少智障人士家庭正受“雙重老化”問題所困擾,他們既缺乏工作能力,又要面對日益上升的物價,令他們的生活受到極大的威脅。
為此,本人向政府提出如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1. 當局在決定殘疾恤金的申請資格時,為何不把未成年或多年前已殘疾的人士一併作考慮,而只保障那些先取得受益人資格後才出現殘疾情況的人士?
2. 當局何時才會不分年齡或其殘疾的時間,而將殘疾恤金的申請資格擴展至全澳所有殘疾人士,另外應為智障人士開放另一輪候公共房屋的隊伍,使其可早日得到上樓的機會,而實行真正的全民保障?
3. 當局何時會正視社會上智障人士的生活困難,真正提出經濟上的援助,尤其重視 “雙重老化” 智障人士家庭的問題?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高天賜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