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高天賜立法會議員辦事處
公帑實非應用於刊登廣告宣傳工作
愈來愈多的市民向本人辦事處反映土地工務局於部分中文及葡文報章上刊登政府對善豐花園危樓事件的善後正常工作情況的宣傳廣告,他們認為此舉實屬濫用公帑的行為,如果所有政府部門都利用公帑刋登宣傳廣告,試問,每年政府要花費多少億元來專責為各政府部門作宣傳之用呢。
自回歸以來,很多政府部門不斷增設公關部門,用以包裝其工作。因此,過去幾年以來,已有不少記者行業人才被政府所吸納,來協助處理其對外宣傳及包裝的工作。近日,土地工務運輸局以報章廣告形式向市民宣傳其局內的工作,不僅浪費了幾十萬的公帑,還為日後其他政府部門可照辦濫用公帑以宣傳其工作創造了先河。
事實上,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他們不需要通過廣告亦能從政府部門暸解部門實質工作有關的實況;以前從未有政府部門以公帑用刊登報章廣告宣傳其工作內容,此事為日後其他政府部門制造濫用公帑開創先河;縱觀全球,亦從沒有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政府部門需要於報章上刊登廣告以宣傳其工作。此舉不僅不是迫切性,也不符合成本效益,實為勞民傷財之舉。
其實政府對善豐花園及鉅富花園危樓事件的處理工作已得到澳門社會各中、英、葡文報章分別作出詳細報導有關事件的最新發展與各政府部門的應對工作。是次土地公務局的宣傳廣告令不少市民皆向本人辦事處投訴,指當局是否認為報章對此事件的報導及描述內容不足、欠真實性、未夠全面,而迫使政府要以廣告形式再報導其工作內容;日後其他政府部門是否會效法,同樣以納稅人的金錢用以刊登廣告宣傳其工作、責任及義務呢?
澳門立法會議員
高天賜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