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 面 質 詢
澳門多個團體及市民多年來曾多次發起遊行,促請政府盡快設立有關保護動物的法例,但政府遲遲未給予一個明確的答覆,如今已是民怨四起,各大報章、澳門電台及傳媒界均對此事議論紛紛,指出澳門有關保護動物的法律十分滯後,極應急予立法。
本人亦分別於2010年及2011年向政府提出書面質詢:在2010年6月24的書面質詢上(見附件一),詢問政府何時立法保護動物,得到的回覆是:《擁有動物法》草案已於2007草擬完畢並進行了為期1個月的公開諮詢,正綜合各方面情況作整體考慮,將盡快提請進入立法程序。
一年過去,還未見為保護動物而立法,因此,本人又於2011年6月27日,再次向政府提出質詢(見附件二):政府為何2007年草案已擬定,但至今仍未見出台,草案還需要再等多少年才能完成遞交給立法會審議。以及為何提交《擁有動物法》的最終草案需要這麼長時間?政府給予的答覆是:民政總署展開了草擬 《擁有動物法》的工作。…… 然而,關注到國際上有關動物福利法例的發展動向,目前需對該文本進行進一步的審視。
澳門保護動物法案滯後,公民意識疲弱,特區政府實責無旁貸,尤其對於澳門被遺棄動物以及食用貓狗肉的情況日漸增加的趨勢,政府應正視問題,儘早訂立法例,如增加遺棄動物的罰款並加強打擊食用貓狗的食肆。
因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政府適時給予清楚、準確、連貫及完整的答覆:
1. 在2010年的書面質詢回覆2007已有《擁有動物法》草案,但為何事過一年還未見進入立法程序?而2011年的書面質詢卻又說還要進一步審視草案。試問,草案已醞釀四年多的長時間,為何政府還遲遲未能推出呢?
2. 以政府部門辦事的效率,要進一步審視草案還需要多久才能進入立法程序呢,請給予一個明確的時間? 既然有了草案,政府目前又已進行了相關工作,相信亦不應再需太長時間便可完成,試問,這草案又是否應列入明年的立法會議程呢?如仍未能列入,原因何在?
3. 政府既然有多條法例保護參加競賽的狗隻,為何對保護其他動物的法例卻是少之又少,原因何在?政府又何時會加強對遺棄及食用動物的規管,如增加罰款等措施,真正重視被虐動物?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高天賜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