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簡介

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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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質詢

 

 

過去的五月一日為國際勞動節,許多人尤其是年青人都在這一天上街示威,表達多方面的訴求,包括增加四名直選議員和減少四名行政長官委任議員、打擊非法勞工、增加現金分享金額至一萬澳門元、調整長者養老金、以及開啟經屋社屋的註冊申請等。

 

 

一如所料,示威活動正常地進行,從一開始本地團體和市民就已預先通知行政當局其進行示威的意向,但沒有被保安部隊預先邀請討論相關示威路線,證明保安部隊一開始已認定示威活動將會正常地進行,而事實上示威活動最終亦正常進行。

 

然而,本人接待市民的議員辦事處最近收到很多當天參與不同團體發起示威的年青人投訴,投訴內容為警方行動誇張,主要是關於十多名配備攝錄機的便衣警察在現場一直近距離拍攝示威人士,當時不少年青人對此感到驚訝,認為對方可能是受到上級的指令,近距離以貼面方式拍攝示威人士,藉此威嚇示威人士,此舉令人聯想到在天安門廣場的便衣警察的行為。

 

以攝錄機近距離以貼面方式拍攝嚴重影響示威人士當時的心理狀況,警方藉此令其放棄參與示威。此舉明顯為威嚇公民的手段。而這些行為還有其他消極影響,正如今次示威有很多年青人參與,當中大多數是首次參與這類公民和政治活動,所以他們因為警方此舉而受到直接影響。

 

警方此舉違反依適度原則和必要原則要求警察對和平示威應有的行為,而示威權在基本法訂明,該權利不可被警察的行動限制。

 

基於上述,本人向政府提出如下質詢,並要求適時給予清楚、準確、連貫和完整的回覆:

 

1 既然本年五月一日之示威活動之正常進行,為何現場有十多名警察近距離以貼面方式拍攝示威人士,藉此威嚇示威人士,而令人聯想到在天安門廣場的便衣警察的行為?警察近距離拍攝示威人士是否遵從適度原則和必要原則,以及示威人士能自由不受約束地參與示威活動的權利?

 

2 警方以攝錄機近距離以貼面方式拍攝示威人士,藉此令其放棄參與示威。請問這些錄影最終有何用途?是否已被銷毀?將來會被銷毀嗎?

 

3 在遵從一國兩制、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基本法第二十七條有關規定下,政府會否提供培訓教授警察如何處理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內發生的示威活動?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高天賜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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