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言論
主頁 >> 新聞言論
立法議員高天賜書面質詢當局,在工作地點安裝設錄音裝置的監視鏡頭是否正當、合法?有何理據或法律條文支持其安裝的正當性?個人資料辦公室是否認同,有關錄像可作為評核僱員工作表現的資料?
高天賜表示,曾接獲公務員和私人企業僱員反映,指公共部門或其工作範圍內,安裝了拍攝僱員圖像和聲音的監視攝影機,其私隱受到侵犯。個資辦根據行政長官批示制訂《個人資料保護法》,負責監察該法律的遵守和保護居民私隱,個人生活的私隱權亦受基本法第三十條保障。不過他認為上述情況與保障私人生活的私隱權相違背。
他質詢當局,個資辦認為在工作地點長期安裝能收錄聲音的錄像監視攝影機是否正當?有何理據或法律條文支持?有關錄像是否能成為評核僱員工作表現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