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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議員高天賜提出書面質詢,促請當局提供政府部門人員在超時工作、強制假日工作後,為何沒有依法獲得補償的依據。
高天賜表示,現時政府部門仍因法律漏洞,導致部門內大部分員工須超時或強制假日仍要工作,事後卻沒有依法獲得補償。如新聞局人員在去年聖誕期間的公衆假期,仍要留在家中“候命”。認為這種“候命”制度妨礙了人員外遊的權利,且“候命”沒有任何補償,嚴重損害人員的基本權利。
他書面質詢當局,根據甚麼法律和規定,部門工作人員須按“候命”制度工作?被強迫“候命”工作的人員,事後可有收取任何金錢補償?另外,高天賜又要求政府說明規範工會法及集體談判權公約的時間表,指出為了更好地解決僱主及僱員雙方的糾紛和事宜,當局何時會對工會法及集體談判權作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