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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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十五日,新聞局就有關辦公時間以外及節假日的工作安排發出一份聲明書。
但是,澳門公職人員協會(ATFPM) 重申,目前新聞局員工仍須遵從該局的不合法安排,留在家中“stand by”及不允許離開澳門,甚至是到臨近的香港特區和珠海,以便隨時候命。由於 “stand by”制度,員工並無從中獲得補償,該局這種濫用職權的違法行為,嚴重損害了員工的權益。而這種不尊重法治制度的態度也給社會作出了最壞的榜樣。
高天賜議員在立法會強調,政府需制定工會法和集體談判公約細釋立法。他解釋,自澳門特區回歸以來,一直呼籲政府需就基本法第二十七條以及在澳門生效的國際勞工組織第九十八號和八十七號公約,即有關工會法及集體談判機制的公約,作出規範。
由於存在嚴重的法律漏洞,公營和私營部門的大部分員工的基本權利,例如在超時工作的支付、在強制假日提供工作依法獲得補償方面,員工幾乎每天都被剝削,又或公務員僅獲支付每年最多三百小時的超時工作。若餘下數以百計的超時工作時間由於沒有修改法例,政府仍然可以繼續剝削員工,不給予合理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