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二零一一年十月四日第四十期第一組政府公報公佈了行政長官一項批示,現轉載如下:
第267/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例外情況豁免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繳納有關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所生利潤的所得補充稅。
二、上款所指豁免為期五年,從二零一二年度開始,於二零一六年度終結。
三、本批示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上述所得補充稅的豁免自二零零四年開始批給,基於當時本地經濟形勢不利於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承批公司的經營,所以以例外情況批給豁免。當時的情況與現時的豐厚利潤情況完全不能相提並論。
除了批給上述豁免,多年來也有很多其他承批公司受惠相關批給。為了更清楚闡明情況,現把有關批示的副本附於本質詢。
至於引用“例外情況”的原因,公眾全不知情,就算立法會本身也不知情。關於這一具有高度重要性的事宜從未聽取過立法會的意見。令大部份市民不知所以然的是,儘管這些承批公司每年獲得天文數字的利益,政府仍繼續豁免其繳付所得補充稅。
然而,自澳門特區成立之今,都是中產階層市民的利益一直受損,包括住屋、醫療 、交通、社會保障和教育。這一社會階層因未達到窮人的水平,所以一直未得到政府的支援,但是另一方面,又未能追上通脹,而且由於外國基金的參與,引致房地產市場出現瘋狂的投機活動,令這些人明顯喪失購買力,無論是租賃或購買房屋。
因此,倘若政府向博彩承批公司批給稅務豁免是有理據的,那麼,也應以例外情況在同一期間豁免中產階層市民的職業稅。
因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政府適時給予清楚、準確、連貫及完整的答覆:
一、基於甚麼原因和理據以例外情況豁免博彩承批公司的所得補充稅?第 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二十八條第二款所指的是何種公共利益?政府會否考慮,將來會就這一財政上具有高度重要性的議題和立法會的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討論?
二、自澳門特區成立之今,中產階層市民的利益一直受損,由於高通脹,導致購買力喪失和生活質素受到損害。政府會否暫時地豁免中產階層的職業稅,讓這群納稅人同樣例外地受惠稅務豁免?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高天賜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