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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質詢
近日,政府將位於路環市區的兩幅土地批出,聲稱是希望解決該區的樓宇居住問題。
被批出的土地座落於田畔里,以興建一幢屬單一所有權制度,樓高三層,作住宅用途的樓宇,並規定於五年內不得出售。
政府亦表明這是為了解決“紗紙契”問題所踏出的第一步。
為此,本人提出如下質詢,並要求政府以清楚、準確、連貫及完整的方式給予回覆:
一、政府是以甚麼法律依據批出位於田畔里的土地?另外,是以甚麼法律依據禁止承批人於五年內將其出售?
二、按照現行法律的規定,政府如何解決“紗紙契”所引致的問題?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高天賜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