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簡介

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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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天賜議員29/06/2011議程前發言

 

大多數的市民都非常關注住屋的問題,而正當政府開始注意工務範疇的開支的時候,我們更不能忽視日前工務運輸司司長列席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就第一期輕軌系統的預算由二零零六年的四十二億元大幅飆升至現時的一百一十億元所作出的解釋。

 

倘若不是有審計署的報告,可能政府還在裝作所有事情都進展得十分理想,至於財務這類雞毛蒜皮的事,對現時我們所身處的澳門來說,因為有龐大的財政來源所以已變成一個小問題。

 

但令人咋舌的是,司長竟然說近乎七十億元的驚人增幅屬正常容易解釋”!這筆款項足以興建全澳門的公屋之餘,還有餘款興建一家公立醫院!當然,所作出的解釋不會與司長或運建辦的無能扯上任何關係,該七十億元的增加純粹是基於一些政府無法控制的外來因素所致。沒有人需要負責,所有事情都是正常不過的!

 

主席、各位同事,對此我們不能視若無睹,司長這種不知廉恥和不要臉的態度簡直無人能及,也許只有其前任才可以相比。

 

其實,無論在立法會殿堂外的走廊上,抑或在公務員、社團、商家、記者和律師之間,以致市民大眾都經常會談及有人欠缺能力、沒有誠信、處事沒有透明度、漠視公共利益等的問題。這一切已是老生常談的事,而有關的批給程序早就成為公眾的焦點。所有人都在議論有些競投存在內定中標者、有些是直接批給朋友的、有人辦事無能且傲慢等。雖然如此,司長和運建辦的領導層仍繼續我行我素。

 

      現在,讓我們回顧一下這個項目的少許歷史:

 

      正如本人早前向政府提出的兩份書面質詢內所指,輕軌這項計劃一開始就存在著違法情況和嚴重的不當情事,以及完全缺乏透明度。

 

      記得這個項目是由前司長歐文龍研究及推出的,而他遺下的這個攤子,現任司長及運建辦顯然都無力解決。輕軌這個個案恰恰是政府揮霍無度、不負責任、放縱、任人唯親、無能的事例。

 

      除了財政上的負擔外,尚有其他應公開澄清的重要問題,如運建辦為何與 EFS訂定顧問合同,因EFS連最基本的投承規則所要求的要件也不符合,但及後在簽訂有關合同時竟是以條件而非以投承規則為依據。怎樣去解釋EFS原是為修補運建辦的技術漏洞而受聘,但按照審計報告,情況反而是運建辦修正EFS的工作呢?這個情況之所以發生是因為EFS是一個錯誤的選擇?抑或是運建辦只是按自己的意願去判給有關合同呢?

 

      為何涉及數億澳門元的判給合同之顧問,僅作出了六份報告,而在關於行車物料的競投評估當中,只製作了一份僅有二十頁的報告且只對一名投標人作評估?

 

      怎樣去理解運建辦對審計署作出的回覆,當中指出沒有明確的文件可顯示及證明延誤的理由及輕軌計劃成本的上升

 

      怎能令居民接受27個項目涉及總金額約6千萬澳門元皆引用直接批給及豁免諮詢,但當中沒有估算過程及結果的紀錄,而分析及議價亦不存在正式書面紀錄,且只有部分的開支存有電郵方式的議價紀錄

 

市民怎樣能夠接受這麼多批給像欽點般直接判給相同的公司? 

 

廉政公署會否有興趣考究這些選擇是依循哪些標準作出的? 

 

澳門政界及商界常常議論相關的合同早已許諾給EFS及三菱,且該兩項競投及相關的判給程序均存在違法的情況。司長是否認為可以接受? 

 

為甚麼運建辦就展覽館規劃的批給只向一間公司進行了詢價?為何沒有給予澳門其他顧問公司及建築師機會? 

 

用上了幾千萬澳門元的輕軌展覽館計劃徹底失敗後,究竟運建辦有甚麼後果?對於本人剛才指出的嚴重事件,為甚麼沒有就重大失誤追究相應的責任? 

 

最後,如果澳門期望成為一個國際城市,遲早都必須採用國際上最低限度的道德及責任標準,並將其適用於負責管理公款的人,否則便要賠上澳門的良好聲譽及形象。上述的管治方式,對於期望高效、現代化及民主化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已沒有立足之處。

 

主席,各位議員,在這裡本人留下兩個問題供大家一起思考:

 

如在任何其他文明的國家,司長及運建辦的官員在這些醜聞相繼出現下能否繼續留任?你們有人對此存有疑問嗎?

 

為甚麼澳門就是與別不同? 

 

由於時間所限,今日就說到這裏,下次將再探討更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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