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議員高天賜表示,通脹率自去年年底開始不斷逐步上升,而最新的經濟指數亦顯現出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價格亦大幅攀升。這些情況對成員較多的家庭以及收入低的家庭帶來嚴重的後果,就是令他們的生活質素大大降低以及變成貧窮的家庭。
而長者最受影響,因為有部份長者的養老金已經幾十年沒有根據高昂的生活費用而調整,而另一部份只能收取微不足道的社會保障援助。另外一方面,面對高昂的租金以及不斷攀升的主要生活必需品價格,我們不能忽視,現時有很多不同階層的市民仍然為了生存而繼續每天努力地奮鬥。他們當中包括有收入低的單親家庭以及有智障者的家庭,他們連最低尊嚴的社會援助差不多都無。
雖然政府一早已經知道這些情況,但是他仍然在不向社會公開諮詢的情況下以及在不具透明度的情況下,選擇了在今年調低現金分享計劃的發放金額,由去年發放給澳門永久性居民以及非永久性居民的澳門幣六千元以及三千五百元分別調到澳門幣四千元以及二千四百元,即分別減少了澳門幣二千元以及一千一百元。
雖然不同階層的市民,包括低收入的前線工作人員,同樣面對重大的生活困難,但很多市民都體諒以及支持政府把發放的金額調低來支持剛剛成立的大熊貓基金的做法。市民不同意並感到不公平的是,在調低發放金額後,政府仍然向每一位到大熊貓館觀看由中央政府贈送給澳門的大熊貓的澳門居民收取澳門幣十元入場費用的做法。
調低現金分享計劃的發放金額以及根據第二五/二0一0號行政法規而設立大熊貓基金都是在同一時間發生。該基金擁有本身預算,由行政管理委員會管理,而該委員會由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以及一名民政總署代表及一名財政局代表組成,並由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出任主席,而行政管理委員會的成員有權每月收取報酬。
但根據《民政總署章程》,民政總署具有本章程所規定的行政、財產及財政自治權;具有本身預算和一個管理委員會,而管理委員會有一名有權限對植物作出衛生檢疫以及動物作出監管的主席。
民政總署已具本身預算、人員和所需的權限來管理大熊貓,因此,不明白為何還要設立上述特質的大熊貓基金。
故此,他對政府提出如下質詢並要求在法定期限內,清晰、準確、連貫及完整地作出有關回覆:
一、面對著不斷上漲的生活成本、長者生活質素明顯下降、單親家庭以及有智障者的家庭的情況,政府會否考慮在下半年度再次發放相同金額的現金分享給全澳的市民?
二、為甚麼要設立大熊貓基金即具有行政及財政自治權的實體、擁有本身預算、由行政管理委員會管理、其成員有權每月收取報酬?為甚麼民政總署具有行政、財產及財政自治權;具有本身預算和一個管理委員會,而管理委員會有一名有權限對植物作出衛生檢疫以及動物作出監管的主席,而不去管理大熊貓呢?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是否不可以負責大熊貓基金的行政管理委員會的工作以及承擔其權限?是否民政總署本身的預算是否不足以支付大熊貓的負擔?
三、為甚麼調低發放給全澳市民的二0一一年現金分享計劃的金額不作社會諮詢?根據甚麼主要原因作出上述的調整?還是政府一些任意性的決定?很多澳門市民都認為調低發放金額是因為要設立一個大熊貓基金。在調低發放金額的情況下,有甚麼主要原因要收取澳門幣十元的參觀大熊貓的入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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