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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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議員高天賜指出,政府在立法領域方面,大部分的法規份屬不同部門負責,這些部門當中亦包括法律改革辦公室與國際法事務辦公室合併的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及法務局。他認為由相應部門負責立法工作是好的,因為這些部門熟悉相應領域的法規。政府公佈的二○一一年度施政方針中指出將會提交十五份法案到立法會,但當中只有刑事訴訟法典由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負責。
他表示,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在成立前,立法會副主席於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在接受一份葡文報章訪問時表示,法務局、法律改革辦公室及國際法事務辦公室均未能做好鞏固澳門法律制度的工作,這也是行政法務司司長負責的工作,也有促請其他司長加快工作的責任。
高天賜就有關行政法務司工作提出書面質詢,要求當局解釋行政法務司司長是否認為法務局、法律改革辦公室及國際法事務辦公室在鞏固澳門法律制度方面的工作是否存有失誤?其原因何在?
一些不應繼續生效的法律,例如十二月十五日第一二二/八四/M號法令,政府何時會建議廢止這些法律?政府多年來都規定會通過博彩法相關規章,究竟何時才會通過?行政法務司司長是否認為應只有一個負責法律制訂工作的權限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