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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編號:629/ATFPM/2010
事由:要求儘快收回《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之提案
澳門特別行政區
行政長官
對於最近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之法案文本,本會身為澳門其中最大的公務人員團體,有以下意見:
- 回歸後至今,本會收到很多來自低收入及前線之公務人員(民政總署職員和衛生局醫生)的投訴,他們當中因工作關係而涉嫌受到刑事或民事訴訟時,而局級沒有向他們提供任何援助的個案從未超過十個。本會亦曾多次向 閣下反映該類有關的少數個案,希望得到解決問題的方法,所得到的解決方式只有幾種,例如向有關受害者團體實報實銷等,而涉及的金額並非十分龐大。又本會建議如員工並非屬該有關團體之成員,則可直接以金錢作實報實銷來支助,這是因為這類個案少,故是最恰當和較容易解決的方式。
- 政府在沒有任何諮詢及直接討論下,單方面在立法會提出方案:建議擴大司法援助範圍,將司法援助的決定權限給予行政長官及主要官方包括司長,即立法會秘書長、檢察院司法官或法官等官員需要司法援助時,被廹要向行政當局及有關官員申請即可,這種做法實嚴重影響及破壞了澳門歷年來三權分立之政制。
- 其次,本會認為行政當局已掌握大權,萬一將來官員真的可以用公帑打官司,實是違反基本法第25條。
- 另外,本會絶對反對政府提案的第4條,假若真的通過頒佈時,將會影響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發行權的自由 …… 等基本核心的個人權利自由和保障。
因此,本會認為 行政長官要考慮到事件的嚴重性,儘快收回在立法會的提案,避免損害特區核心的價值。耑函奉達,並頌
鈞安!
澳門公職人員協會
理事會主席
高天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