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簡介

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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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天賜811議程前發言

 

要求犯案者自行處理所犯的罪行

 

        經很多澳門市民的要求,今天的大會上,本人作出的議程前發言題為要求犯案者自行處理所犯的罪行或對其說明理由。毫無疑問,這些都是很多市民對過去十年自澳門特區成立以來政府管治的感想。當一位普通市民向某一個政府部門或五司之中任一司投訴或提交聲明異議時,很多時這些投訴或聲明異議往往會落到可能犯了相關罪行或作出相關違法的犯案者違法者手中。很多時有關違法人員會用上多個月時間嘗試隱瞞、掩飾,並向上級提交毫不相干的理據,而這些上級往往會接受所提出的結論,畢竟他們每天共事同一個部門,會不惜任何代價同心協力嘗試隱瞞因有關所作所為可能引致的醜聞,以及可能影響相關部門或政府主要官員其中一個的外表良好形象。

 

        市民都認為,就行政違法方面,現時缺乏一個獨立、權威和讓市民得以信賴的有效內部監察制度,控制公權的使用,避免濫權情況, 在早前發生人所皆知的前運輸工務司司長個案中,明顯地,涉案人並沒有違法,只是濫用公權罷了。很多市民問到,為甚麼一些個人勞動合同會如同國家機密般被保管。無論澳門市民或議員都不知曉有關合同條款。很多合同甚至沒有在政府公報刋登(包工合同或工時的支付,以違法和濫權的方式引入輪班制度),而在政府公報刋登的個人勞動合同只包含一、兩行資料,例如,人員的名字和僱用的部門。一些重要的資料都維持保密,包括薪俸點或月薪、職能性質、合同期,另外一些優待條款也如是,如一些以個人勞動合同聘用的司級顧問獲得與公職編制內人員同等的待遇,有權追溯薪俸調整款項這一內容。

 

凡此種種,可向澳門居民說明,為何公共行政的個人勞動合同所體現的平等程度各有不同。

 

市民感到欠缺類似過往的審計法院的獨立機關,可以在混合型合同訂立前, 就其合法性和適時性方面進行監管,以免出現澳門特區過去十年間時常出現的任人唯親的現象。過往的審計法院作出的實質監管有助於管治的改善和透明度的提升,減少濫權的機會以及揮霍公帑的情況,如同早前當局意圖花費六千萬用作興建輕鐵展覽館的個案,將六千萬視作六十元般花費。

 

倘若我們要罪犯去調查和偵破自己所犯的罪行,結果只會徒勞,亦正因此,市民有必要自掏腰包,花上數以萬計的律師費訴諸法院維護本身的基本權利,而往往訴訟爭議的僅是市值數百元的,如多項津貼甚至只是房屋津貼而已。由於公共行政體系內部呈現腐朽敗壞、貪污成風的現象,再加上比較昂貴的律師費,遭到侵犯的權利的價值顯得微不足道,大部分市民會放棄尋求法院裁決。早前行政法務司司長與民政總署前線員工以及薪金少得可恥的人員一起會晤時曾表示,誰對工作現況不滿大可辭職回家不幹。前述的只是現時最重要之一的司級領域中官員無能管治的例子,嚴重影響澳門特區的良好管治。許多市民一直在問,我們還要忍受多久﹖

行政機器的內部越來越腐敗,但經過化妝後又變得十分漂亮,  因為每年在美容中心花費數以億計的澳門幣。這些美容中心就是公共行政委員會及設置在社區的行政資訊中心,這些機構每日都在拖延或假裝解決市民的問題。所以市民開始明白,為什麼大部分的公共部門明明知道市民會放棄透過法院來維護被侵害的權利時, 仍繼續刻意制定一些行政規定來迫使他們透過唯一的方法即司法上訴來維護自身的權利以及追討賠償。

最明顯的例子是最近有差不多六萬五千名市民被社會保障基金剔除在中央儲蓄制度的確定名單外,迫使他們要向行政法院提出上訴,而社會保障基金卻忘記了又或是漠視了市民的難處,就是要付數以萬計的律師費,而追討得來的款項卻不足以繳付三分之一的律師費。就是因為這些任意的決定,為受害人造成難題,所以他們就放棄作出上訴。那究竟市民還要忍受這麼不公平的對待多長時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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