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近年,本澳各高等院校都致力提高教師團隊專業素質、提升教育的質素水平、及培養高質素之本地人才。可惜,本澳在完善師資及在教育改革上之情況仍未如理想,本人在去年九月曾提出一份關於理工學院教師內部晉升及外聘制度問題之質詢,可惜,特區政府當局在很多有關之問題上並沒有作出正面的回覆。
當局在上次回覆質詢中說:澳門理工學院是公立高等教育機構,是依據法律和《澳門理工學院章程》具有規章、學術、教學、行政、財產、及紀律自主權的公法人。試問,如果理工學院是嚴格按照法律及規章作管理,為何又會造就了外聘教師工作範疇與入職條件不相符、外聘教師與本地教師比例失衡及理工本地教師薪酬多年缺乏調整等等的嚴重問題呢?
又當局在上一次質詢的回覆中指出:澳門理工學院教職員薪酬待遇自1996年從未改變,在
理工學院是否有甚麼特別原因,需要大量聘請外地專才來澳,而造成外聘教師與本地教師比例失衡的嚴重問題呢!雖然,招聘內地或外地教學人員有利提高本澳教學品質及科研水準。可是,當局在資源分配上一定要合理地將本地教師與外勞教師維持在正常及合適比例下。此外,理工的外聘教師工作範疇與入職條件並不相符,理工學院將內地老師安排在行政崗位上,但就持著老師名銜在澳廣視以及澳門衛視作時事評論或專訪;且有部份外聘的教授或副教授則只專注在研究或參予校內行政工作上,這就與當時政府審批外勞的條件背道而馳。
理工學院的教育團隊以及行政人員的工作本應該要分開,而且要確立起不同之工作單位和工作範疇,並應按其任聘條件進行工作,不能隨意將其工作範疇更改。很明顯地,理工學院就有外聘教師之工作範疇與入職條件不相符的嫌疑,當局絶對不能夠單從外聘教師只佔所有全職教師的27%的數據中獲得任何的支持。
由於理工學院行政單位職能與教學工作相互衝突,那麼,從事行政工作的教學人員薪酬及晉升制度又以何標準來制定呢? 理工學院原有的本地老師和從外地招聘的外勞晉升制度已是以雙重標準實行,做法已經是非常不合理亦有欠公平,由此可見理工在晉升制度上並沒有一套清晰的標準制度。
因此,本人向政府質詢如下:
澳門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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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天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