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簡介

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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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前發言

 

    我剛應歐洲多個機構包括歐洲議會、歐洲委員會的正式邀請,完成訪問布魯塞爾和斯特拉斯堡,回到澳門當天便立刻接見了一大群民政總署的工作人員,當中大部分是前線工作人員,幾乎全都很憤怒,投訴當局以獨裁的方式引入新的輪值工作制度。

 

    憤怒的工作人員主要聲稱新的輪值工作制度,尤其是對超時工作的支付,以及不能享受十天的強制性公眾假日,使他們應得的酬勞大幅度降低。

 

    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的「有識之士」,認為這樣的辦法可在強制性公眾假日減省開支,換句話說,不需向須在這些日子工作的人員多支付一分一毫,因為他們要受輪值制度的約束。簡直是剝削工作人員的血汗錢,他們每日辛勞工作只想多賺些錢以應付生活所需,尤其在這個欲國際化而於勞動權利方面卻是亞洲最落後的城市之一的澳門要面對的挑戰更大。

 

    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的「大人物」的決定,將行政長官第6/2009號批示完全「置諸不理」,「拋諸腦後」,尤其是對只在特定和較有利的情況下適用新勞動關係法的一般原則。這些「有識之士」完全忘記了該新法律第四條第二款所載的重要的一般原則,這個原則是:「本法律不得被解釋為用作降低或撤銷在本法律生效前已生效的對僱員較有利的工作條件。」

 

    顯然的,引入新的輪值制度,違反了這個重要原則,因為在超時工作方面工作人員賺的錢少了。

 

    此外,還有其他問題,例如,對在強制性公眾假日工作的人員是否需要支付三倍報酬的問題;這些問題構成違反現行法例的情況,無論如何不可不理。現行的第7/2008號法律第八十五條第三款()項規定科處五千元至一萬元的罰金。如果違反現行法律,如何懲處?

 

    請勿再剝削民政總署的工作人員了!他們從澳門特區成立以來一直過分地被「苛待」,只得到可恥的待遇。大家都知道,在澳門民政總署工作的人員一直被視為二等工作人員。

 

    我建議,民政總署負責監察工作的「有識之士」看一下現行的法例,尤其是由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公佈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九十九條所載的關於輪值工作的一般原則,該通則現仍適用於編制內人員,其內容如下:

 

「第三節

輪值工作

第一百九十九條

(概念)

 

輪值工作係指要求工作人員按變動之辦公時間工作,而辦公時間之變動將引致工作人員生活規律改變,且在擔任職務時須加倍努力。

 

第二百條

(制度之採用)

 

為配合部門之常規及正常運作所需而擬採用輪值工作,須預先獲得許可。

 

第二百零一條

(安排)

 

一、輪值工作須最少以每日連續兩班工作時間安排。

 

二、值班以輪流方式為之,有關人員之辦公時間須定期改動。

 

三、在須長時間運作之部門內,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日。

 

四、每班工作之中斷,須遵守不連續工作超過六小時之原則。

 

五、不超過三十分鐘之用作休息或用膳之中斷時間,視作工作時間計算。

 

六、每隔四周,最少須有一每周之休息日為星期日。

 

七、休息日後方得改變值班時間,但獲部門領導認可之特殊情況除外。

 

八、部門領導有權限訂定已核准之值班之開始與結束時間及訂定有關值

班表。

 

九、禁止部門領導在不遵守上條規定之情況下對已核准之值班數目進行

任何更改。」

 

    另一方面,我們不可忘記,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七十八條第七款規定,輪值制度是特別辦公時間制度,由行政長官經聽取行政暨公職局及工作人員代表團之意見後訂定。

 

    大部分公共部門一般適用一般制度,所以民政總署不該例外,除非是想強行繼續剝削工作人員,尤其是最低層的工作人員,他們每日辛勞工作,盡力做到最好,為該部門爭光。

 

    民政總署有沒有就引入新的輪值制度聽取行政暨公職局的意見?我認為沒有。如果涉及編制內人員,根據上述通則相關規定,不是該徵詢意見的嗎?當然需要。難道在民政總署內有親生子和繼子之分?

 

    一如在其他公共部門,引入特別辦公時間,是不是該聽取所有工作人員代表團體的意見?

 

    據我所知,他們並沒有就此事向行政暨公職局更沒有向工作人員代表團體徵詢意見。換句話說,這個新的輪值制度,是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不理會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關於該事項的一般原則,閉門「炮製」出來的。

 

市民大眾有權知道,所採用的「獨裁」、「帝國主義」及「假民主」存在於民政總署高層內。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高層只會這樣行事,因為他們得到常常陶醉於奉承的監督機關的許可。

 

還好我們只需再忍受這個政府多幾個月,之後便可重整這個已無人能忍受的亂糟糟的家園使它有條有理。

 

因此,在這一天出現之前,希望工作人員和大部分市民多忍耐一些,容忍這麼多無能、這麼多濫權。其實我們已經容忍了差不多九年了,所以,多等待幾個月也沒有甚麼問題,因為忍耐己不是那麼困難。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高天賜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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