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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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天賜在書面質詢中表示,現行規範超時工作報酬的法律制度已實施近二十年,急需修訂以杜絕現時一切不公平的情況,尤其是針對公務員因超時工作時數超過上限時,不獲發超時工作報酬而產生的剝削情況。
因此,他質詢政府何時才會杜絕該等不公平的對待?今年民政總署會否按工作人員的意願全數發還所欠的超時工作報酬?
政府何時才會考慮撤銷每年三百小時的超時工作的限制,使所有公務人員都能根據《澳門公共行政人員通則》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按其選擇以附加報酬方式收取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