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簡介

高天賜

澳門出生,現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職業為退休公務員以及葡萄牙在澳門事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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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質詢

 

202131日及312日因有517名本地失業居民至勞工事務局尋求就業協助,及後經濟財政司司長在毫無預料的情況下於2021315日召開記者招待會,並於會上公佈「2021保就業、穩經濟、顧民生計劃」的詳細內容,特區政府將投放50億澳門元至「電子消費優惠計劃」以促進本地消費刺激經濟,從而紓緩社會近日的怨氣。

 

雖然經濟財政司司長於記者會上表示上述計劃並不是因上述本地失業居民尋求就業協助而臨時推行的計劃,並表示該計劃早於半年前便開始計劃考慮。但當「電子消費優惠計劃」一經發佈,便引起社會極大的爭議及討論。我們辦事處隨即收到眾多市民的意見投訴,更表示真如經濟財政司司長所言該計劃已討論了半年有多,但出台的計劃內容極為複雜,完全沒有體現特區政府制定緩助政策時顧及市民的利益,從而為廣大市民制定切合現實的政策,眾多市民表示不能接受。

 

首先最大的問題在於「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完全與口號中「保就業」的原意毫不相干,甚至有背道而馳的意味。例如上述我們曾帶領517名本地失業居民至勞工事務局尋求就業協助,已表明他們連基本的日常開支也無法負擔,根據現有的「電子消費優惠」計劃的安排,每名人士如要享受政府全部的優惠,大約需要先付出14,400澳門元後才能得到4,800澳門元的優惠補助。「電子消費優惠計劃」更引起網絡上的討論,更有人認為此計劃是強迫「市民出雞,然後特區政府出豉油」的行為,漠視市民受疫情影響的生活困境。

 

經濟財政司司長在記者招待會上解釋「電子消費計劃計劃」之原意為鼓勵並刺激尚有一定資金人士加大消費以促進資金流動,但上述的邏輯不單是我們辦事處,眾多澳門居民表示極為荒謬、毫無道理。我們相信經濟財政司司長所認為的有能力消費人群並不會因這些需要經多步操作且需分批使用的消費券而增加消費意欲。這種做法只會令澳門居民對特區政府失去信心。

 

特區政府為65歲以上的長者提供更為簡易「電子消費優惠」操作,即以「長者版澳門通直接回贈優惠」的方式,但對於大多年齡50歲以上的人士來說,他們仍未能適應使用手機進行電子支付的消費模式。對於不熟悉手機支付而又未滿65歲之人士特區政府並沒有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協助處理。

 

更為嚴峻的情況是,現時約有300名超過100歲以上的超高齡長者在澳生活,還有相當大比例80歲以上的長者,部份長者連出行都異常困難,特區政府此次的「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完全沒有體諒這批超高齡及行動不便的長者們在疫情下的生活困境。

 

要順利推行「電子消費優惠計劃」,需要電子消費系統穩定性的支持。據現時澳門電子支付推行的情況來看,仍未能達到完全穩定的狀態。例如MPAY202061日曾出現長時間的系統故障、2021315日出現無法使用乘車碼的系統故障,種種跡象表明假若「電子消費優惠計劃」計劃於20215月強行推行,必定會遇到各種無法預估的意外情況。

 

雖然特區政府於202128日正式推行「聚易用」聚合支付電子支持模式,但其本質上仍然是多種不同的系統在特區政府的支持下統合卻沒有統一規範,電子消費券的發放在計劃實施時可能會出現系統識別有誤、消費者使用不同銀行或企業的支付工具導致優惠券無法使用,提高商戶與消費者出現爭拗等負面影響的機率。

 

更為重要的問題是,這種「三倍核銷」的刺激消費政策澳門並不是第一個政府推行的紓困政策,相類似的刺激消費計劃在鄰近地區如臺灣地區於2020年推行的「振興三倍券」,儘管臺灣地區的消費券具電子及實體的形式,且不像澳門現時設定的制度需多步才能享受消費優惠的繁瑣步驟。但現實表明該刺激消費的政策吸引力極為有限,始終沒有達到當初訂定該政策的目標。

 

再者特區政府於2020年以本年度的財政收支出現赤字為由取消繼續注資7,000澳門元至政府管理子帳戶,長者本來的收入已被削減,如何鼓勵他們進一步消費以維持本地商戶的經濟運轉,這計劃完全違背社會實況及漠視居民生活苦況,本末倒置。

 

基於此,本人向政府提出以下質詢,並要求以清晰、明確、連貫和完整的方式適時給予本人答覆:

 

一、 對於特區政府因應疫情推出的2021保就業、穩經濟、顧民生計劃」,但對於本地失業居民、仍在放「無薪假」的居民、兼職的居民、長者及其照顧者等弱勢社群來說,他們本來已煩惱籌備日常生活的費用,何來再另找14,400澳門元來得以參與特區政府的消費優惠計劃。為何特區政府不考慮過去一年累積一定執行經驗的「電子消費卡」政策,避免現時優惠計劃的內容過於複雜,引起市民的不便

 

二、 由於「電子消費計劃」的複雜性,若根據現有政策內容實施大機率會遇上各種意外,例如以現時公開文本來看,非65歲以上人士在消費超過50澳門元但低於100澳門元時,均只能獲得510澳門元的優惠券,相信並非所有消費者能完全理解該計劃的全部細節,此時特區政府有何措施預防並及時調解商戶與消費者之間的矛盾?

 

三、 要成功推行「電子消費計劃」的前提是特區政府、電子支付平臺(如「聚易用」現階段支持的5款正掃二維碼立牌、8款消費者出示反掃二維碼的支付模式)以及消費者選擇支付平臺三方面的契合,現時的電子支付在澳門發展仍處於起步階段,特區政府有何切實的背後政策支持或行動配套,以確保此次「電子消費計劃」的順利實施?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

高天賜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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